(国药监科外〔2019〕4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药品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器械检验工作,提升医疗器械检验机构的检验能力、管理水平、工作质量和效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制定了《医疗器械检验工作规范》,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国家药监局 2019年8月30日
附件:医疗器械检验工作规范.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