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根据我会章程第三章第十条的规定及2010年会长办公会议决定,每年5月份开始请缴纳会费。请各会员单位按照各自标准缴纳2011年会费。2011年起会费发票由省财政厅票据中心提供统一发票,为此请协助先将会费汇入我开户行,再开具发票给各单位。
会费标准:(人民币)
付会长单位: 2万元/年
常务理事单位: 3800元/年
理事单位: 900元/年
会员单位: 380元/年
请将会费汇入下列帐户:
单位: 江西省医疗器械行业协会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南昌市叠山支行财富分理处
帐号: 14-984101040004455
江西省医疗器械行业协会
二○一一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