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10日披露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国务院将组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如何调整?
将食品安全办的职责、食品药品监管局的职责、质检总局的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工商总局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整合,组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相应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队伍和检验检测机构划转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保留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具体工作由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承担。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加挂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同时,不再保留食品药品监管局和单设的食品安全办。
为何要调整? 解决监管链条“分段脱节”问题
食品药品直接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党中央、国务院历来十分重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特别是近年来采取了多种措施不断加强和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同时也要看到,我国食品安全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问题高度关注。食品安全目前实行分段监管体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管生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流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管消费。实践证明,监管部门越多,监管边界模糊地带就越多,既存在重复监管,又存在监管盲点,难以做到无缝衔接,监管责任难以落实。多个部门监管,监管资源分散,每个部门力量都显薄弱,资源综合利用率不高,整体执法效能不高。同时,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提出更高要求,药品监督管理能力也需要加强。此次整合食品药品监管机构,重要的就是解决监管部门责任落实不到位、监管链条“分段脱节”、“头疼医头脚疼医脚”的模式。
调整后职责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主要职责是,对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和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等。
衔接
新组建的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食品安全标准制定。
农业部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将商务部的生猪定点屠宰监督管理职责划入农业部。
期待
食品药品直接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过去,人们通常用“九龙治水”形容食品药品监管现状,由于管的部门太多,出了问题也不知道该找谁。
“改革后,实现了对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和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实施统一监督管理。”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说,以牛奶为例,第一个环节是农业部对牛奶源头上要把握好,进入生产、流通、消费环节后,就由新组建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来监管,最后由卫生部门进行评估。评估后将信息反馈给上述两个部门,由他们来进行改进,这样就构成了一个无缝隙的监管流程。
链接
根据1998年3月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设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为国务院直属机构,1998年4月16日正式挂牌。
根据2003年3月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基础上组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仍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
根据2008年3月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归卫生部管理,为其直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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