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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健委:传染病医学中心建设标准出炉
2020年10月12日 | 点击数:2151 | 【】【】【
   9月18日,国家卫健委最新发布了《关于印发国家传染病医学中心及国家传染病区域医疗中心设置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中,国家卫健委表示,为了优化传染病医疗资源区域布局,提升应对重大疫情救治能力,现对国家传染病医学中心、区域医疗中心的设置标准进行公开。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对医学中心的科室配置、病床要求之外,国家卫健委还对建设中所需的医疗设备配置标准进行了公布。
 
  科室配置公布,采购这些医疗设备
  按照《通知》显示,国家传染病医学中心应当是传染病学科特色突出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或者三级甲等传染病专科医院。
  传染病院区按照“三区两通道”设置,传染病救治床位数≥医院编制床位数的20%。科室的配置上,应由核心科室(专业)和支撑科室(专业)组成。
  核心科室(专业)包括传染病科、重症医学科、呼吸内科;支撑科室(专业)包括心血管内科、消化内科、神经内科、肾脏病科、血液病科、风湿免疫科、普通外科、胸外科、神经外科、精神科、妇产科、儿科、皮肤科、急诊医学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康复科、麻醉科、病理科、输血科、临床护理、临床药学等。
  其中,要求重症医学科配备足够数量的呼吸机、监护仪、体外膜肺氧合(ECMO)和持续肾替代治疗(CRRT)等设备,配备适量的适合儿童和新生儿使用的呼吸机及其他医疗设备。
  以及医学影像检查设备,包括1.5T及以上核磁共振(MRI)系统≥2台,64排及以上计算机断层扫描(CT)系统≥2台,数字减影血管造影(DSA)≥2台,数字X线成像系统(DR)≥2台,彩色多普勒超声机≥10台。
 
  此外,国家传染病医学中心建成后,需要承担公共卫生任务以及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包括依托传染病、呼吸、重症医学等专业组建重大疫情应急医疗队,配备移动P3实验室、移动CT、移动ICU等应急救治设备设施。
  同时,建立应对重大传染病疫情防控与医疗救治相适应的医用防护与救治物资、设备、药品储备、调配等动态机制,重点储备医用防护口罩、医用防护服、正压面罩等医用防护物资,各类抢救必须的影像、检验和生命支持设备。
 
  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落户,设备采购潮正式开始
  事实上,早在7月初,国家发改委就下达了2020年卫生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总预算为456.6亿元,其中就明确要加强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储备一定数量的救治设施设备。
  其中,在健全完善城市传染病救治网络方面,也要求构建分级分层分流的城市传染病救治网络,直辖市、省会城市、地级市要建有传染病医院或相对独立的综合性医院传染病区,实现100%达标。
  不仅如此,早在2019年初国家卫健委印发的《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设置实施方案》中也明确,到2020年,完成妇产、骨科、传染病、口腔、精神专业类别的国家医学中心和妇产、骨科、传染病、老年医学、口腔、精神专业类别的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设置。
  可以说,随着国家卫健委、国家发改委等多部门的要求下,未来各地的医学中心以及区域医疗中心也将相继的落地。
  截止到目前为止,国家所发布的财政资金基本已经下达完毕,各地区的医疗器械采购也将陆续开始。
  毫无疑问的是,在本次医学中心以及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标准的公布后,我国的医疗救治体系将又会迎来一次大规模的升级。

  (来源:医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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