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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美国及WHO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试剂审评要求简要对比(下)
2020年06月09日 | 点击数:6359 | 【】【】【
                    确保IVD检测结果真实可靠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 李红然 董劲春
 
   性能指标有所不同
   中国、美国及WHO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试剂审评对于检测试剂性能的要求各不相同,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核酸提取/纯化性能
   WHO和FDA均未对检测试剂配套提取试剂的性能提出要求。新冠病毒属于RNA病毒,需要提取分离得到RNA方可检测,且由于采集样本常为咽拭子、痰液、肺泡灌洗液等,可能存在病毒载量低、PCR抑制物影响反应进行等问题,因此,提取并富集目的核酸,纯化去除PCR抑制物尤为重要。我国要求对配合检测试剂使用的核酸提取/纯化试剂的提取效率、提取核酸纯度等指标做充分验证,以确保检测反应顺利进行和反应体系可控。但是对于特殊方法学的产品,如果试验设计无核酸提取步骤,在性能验证充分且符合要求的情况下,也可以获得批准。
 
   病毒样本包容性验证
   目前,研究发现新冠病毒已产生百余个突变位点,如果检测试剂引物探针结合位置的核酸序列发生突变,可能会影响检测结果。对此,我国要求在引物、探针设计阶段,应通过序列比对和试验等方式,对病毒进行包容性和特异性(比如交叉反应)评价,选择最佳的引物探针组合。在性能评估中,应至少验证具有时间和区域特征的10个不同来源病毒样本,以尽量证明检测试剂可以检测不同病毒株。FDA仅要求采用计算机序列比对方式分析包容性,未要求通过真实病毒进行试验验证。WHO对包容性相关序列分析和试验验证均未进行要求。
 
   精密度评价方法
   我国对检测试剂精密度评价提出了要求,明确应采用若干临床样本进行精密度评价,不可仅采用模拟样本,精密度评价试验应包含核酸分离/纯化步骤。此外,我国还设置了各样本的精密度评价标准,通过明确具体要求,确保精密度验证的充分性。WHO未提出上述要求,仅概括性地描述了精密度的影响因素和样本浓度水平。FDA指南未提及对精密度的要求。
 
   计量学溯源性
   WHO表示,目前尚无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国际标准品,一旦建立相关国际标准品(IS)或参考物质,应根据已建立的IS或参考物质对试剂进行校准。目前,试剂应溯源至经验证的新冠病毒检测参考物质。WHO要求制造商参加合作研究,以评估临时性IS。
   我国的相关要求与WHO基本一致,在审评过程中,要求采用科学的方法标定病毒滴度,进行最低检出限相关的量值研究。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建立了应急用国家参考品,可评估各申报试剂的相对灵敏度,但并未对参考品进行定值,所得结果仅可体现各申报试剂的平行比对信息,无法体现病毒量值。目前我国批准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试剂均为定性检测试剂。FDA指南未提及量值研究。
 
   最低检出限研究方法
   我国和WHO、FDA对检测试剂最低检出限研究方法的要求基本一致,均为采用梯度稀释,多次重复测定获得具有95%阳性检出率的浓度水平。不同的是,WHO允许使用体外转录或装甲RNA等模拟样本进行最低检出限研究,未要求必须使用病毒样本或核酸提取液作为样本;FDA指南接受采用RNA或灭活病毒掺入人工基质或真实临床样本基质制成的样本,但是未表示接受体外转录或装甲RNA等模拟被测物;我国要求至少采用不同来源的3个具有代表性的新冠病毒样本或假病毒,以及另外3个不同真实临床样本或核酸提取液,分别进行最低检出限确定和验证。
   如果同一检测试剂适用多种基质样本类型,FDA推荐制造商在EUA申请中仅提交其采用最具挑战性临床基质进行的最低检出限研究结果。例如,若试剂可检测痰液、支气管肺泡灌洗液、鼻咽拭子等呼吸道样本,制造商应仅提交痰液样本的最低检出限结果。我国和WHO均要求,对于每种声称适用的样本类型,均应进行最低检出限研究。相比FDA,我国和WHO的要求更加严格。
 
   特异性分析方法
   WHO要求,对于常规PCR检测试剂或者测试前使用完善的提取方法提取的试剂,检测呼吸道或血浆样本时可不进行干扰研究;对于新的提取方法或等温扩增等非常规PCR产品,需要对潜在的干扰物进行测试。考虑到RNA逆转录酶比DNA聚合酶更易受到其他物质干扰,为充分发现潜在干扰物质,我国要求所有检测试剂均应进行干扰研究。
   对于推荐研究的潜在干扰物质种类,WHO和我国基本一致,但是WHO仅描述了干扰物质的类别,而我国列举出了干扰物质类别和具体物质/活性成分,有利于申请人执行该要求,保持审评尺度一致。对于推荐研究的交叉反应物质,WHO和我国要求的病原体大部分相同,但亦各自存在不同的病原体,这可能与不同地区出现的感染病原体种类不同有关。值得一提的是,我国明确要求了交叉病原体种类和具体型别,且种类相对较多,有利于确保验证的充分性。
 
   适用机型评估资料提交
   由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试剂需要采用实时荧光定量PCR仪进行检测,不同厂家和型号的仪器存在差异,可能会导致实验条件和扩增效率不同。因此,我国要求对于适用于多个机型的试剂,产品说明书【适用机型】项中应列出所有型号仪器的性能评估资料。
   WHO和FDA对性能评估的要求均未考虑机型因素。
 
   样本性能评估项目
   WHO要求,应对每种样本类型(例如不同的拭子类型或病毒转运介质等)进行基质等效性研究及最低检出限和临床特异性研究。
   我国规定,不同样本类型应分别进行性能评估验证。一般来说,我国要求的不同样本类型为咽拭子、痰液和肺泡灌洗液等,在最小负担原则的前提下,并未要求对不同拭子及转运介质进行全性能评估。
   FDA指南并未考虑不同样本类型和基质的验证,仅表示在最低检出限研究中应采用最具挑战性临床基质进行试验。
 
   阳性判断值设置
   阳性判断值指通过试剂检测结果判断样本是否达到病毒核酸的临界Ct值,是检测结果的判断依据,阳性判断值设置合适与否,直接关系到是否会出现假阳性或假阴性结果。我国要求提交阳性判断值确定资料,并对该研究提出了具体要求。WHO和FDA均未要求提交该资料。
 
   样本及试剂稳定性研究
   WHO要求,在不同条件下,应至少测试10个样本的稳定性。因为考虑样本稳定性属共性特征,与样本例数关系不大,我国并未要求样本稳定性研究的例数。
   WHO和我国均要求进行试剂稳定性研究,如果时间有限,可提交尚未完成的实时稳定性试验资料,资料中应包含研究计划和当前的研究结果。企业应在产品上市后继续完成实时稳定性研究。
 
   主要生产工艺研究资料提交
   我国需提交确定产品主要生产工艺的研究资料,同时提供反应体系的详细研究资料,以评价产品生产和使用过程的科学性。WHO和FDA均未要求提交该资料。
 
   检测能力描述方式
   WHO要求提交检测能力相关资料,描述申报产品的样本通量/容量、执行检测所需的时间(从临床样本采集到获得检测结果),以及每台仪器每天可进行的检测次数。器审中心与企业沟通时,均会了解产品测试通量和速度等信息,但是未将该内容写入审评要点,未将其作为申报资料的一部分进行提交。在疫情防控的紧急状态下,将审评资源集中在通量高、速度快、易于推广应用的产品上,是更加科学高效的选择。
   综上所述,我国对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试剂的要求比较充分和明确,在疫情防控应急状态下,接受有限的证据,但在可实现的情况下,要求产品的安全有效性证据尽量充分。此外,我国的检测试剂审评要点要求更加细化,不仅有利于申请人在产品验证确认过程中一步到位,不走弯路,还有利于审评尺度保持一致。同时,我们也注意到,国际监管机构在某些方面具有先进经验,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来源:中国医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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