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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发文:高值耗材采购或大变!
2017年06月02日 | 点击数:3160 | 【】【】【
       5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要求各部委今年在制定14项政策,同时要完成56项医改的重点工作。
      在这14项要制定的政策当中,有一项跟高值耗材有着直接的关联,就是通知要求国家卫计委牵头负责制定“开展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试点的指导性文件”,并且在10月底之前要完成。
      有关高值耗材集中采购的国家指导性文件,非2013年1月由当时卫生部正式印发的、《关于印发<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莫属。
      该文件最核心的内容就是要求建立起以省(区、市)为单位的网上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医疗机构和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必须通过各省建立的集中采购工作平台开展采购,实行统一组织、统一平台和统一监管。
      在该文件下发前,本已经有少量省份已经在推行省级集中采购。在文件下发后的4年多时间里,大部分省份都已经在推进了高值耗材的省级招标,由于耗材招标多按类别、批次集中采购,因此各省进展不一。
      各省的招标模式、竞价限价等也不尽相同,唯一相同的,就是不断地降价,家最高降价竟达到72%以上的。
      值得一提的是,当时的文件就已经很有预购性地提到了“研究探索部分省(区、市)联合开展集中采购的方式”。这也是2016年以来三明联盟、西部联盟、京津冀联盟、拟启动的华东联盟等,能够兴盛起来的重要原因。
      2013年文件运行至今,可能已经不适当行业发展的需要,那么其就必然要被新的文件逐渐替代。而要求10月份完成的新文件,是非常有可能逐步对现行文件的最大突破,如果没有改变,也就不需要一个新的文件!如果没有大的改变,也不需要一个新的文件!
      那么,如果要改变,最大的改变之处可能在哪?民间或许是难有答案的。
      但我们知道,有关器械、耗材、试剂等行业政策,很多都是参考药品的政策来制定的,这么多年来就没有变化过,包括耗材招标也是借鉴了药品的省级招标做法。
      因此,耗材招标新文件的变化内容,我们也可以参考药品招标的变化趋势来分析。
笔者在此大胆判断,新文件最大的一个变化将涉及耗材的“分类采购”,不同耗材以不同的采购方式进行。特别要提及的是,“国家谈判采购”最有可能浮出水面!
      目前国家卫计委正在进行40多个药品的谈判采购,未来还要谈更多。只要谈拢一个价格,这个药品就能够在全国以此价格进行销售了,全国各地的公立医院都得以此价格进行采购。
      可以说,目前的谈判采购做得不错,对官方、对百姓,甚至对企业而言,都有正面的意义,被推广到高值耗材领域最有可能。药品再怎么贵,很多也没有高值耗材贵啊,所以高值耗材还有水份可挤,特别是那些独家的、用量大的品种,将最有可能纳入谈判采购范围。
       (来源:医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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