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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隐形眼镜经营企业验光员培训工作座谈会纪要
2014年09月10日 | 点击数:4458 | 【】【】【
       2014年5月8日,我会在南昌市召开了全省隐形眼镜经营企业验光员培训工作座谈会。各设区市(樟树市)食药监局医疗器械监管科(处)长参加了座谈会,我会浦冠新会长、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医疗器械监管处朱宗华处长、冯琪主任科员出席了座谈会,座谈会由伍会灿秘书长主持。现纪要如下:
浦会长首先介绍了我省医疗器械产业发展情况,伍会灿秘书长总结了协会试办第一期隐形眼镜验光员培训班的情况,各市局医疗器械监管科(处)长对当前隐形眼镜经营企业分布、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分别进行了发言。
        会议指出,自隐形眼镜列入医疗器械产品监管以来,全省各隐形眼镜经营企业验配技术人员不足,专业、法规知识缺乏,无证上岗现象较为普遍。在配制养护隐形眼镜、保护佩戴者安全方面存在风险隐患。因此,有必要对全省隐形眼镜经营企业验光员进行系统的职业技能培训。
        朱宗华处长充分肯定了协会在隐形眼镜验光员培训方面作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并就进一步加强全省隐形眼镜经营企业日常监管和验光员培训工作提出了以下要求:
       一是强化整治力度。各地要把隐形眼镜经营作为当前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的重要内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实现监管全覆盖。对于无证经营隐形眼镜、未按规定配备验配技术人员的隐形眼镜经营企业,坚持宣传教育与整治打击相结合的方法,引导企业依法规范经营,通过整治,要基本解决一些地方长期存在的隐形眼镜无证经营现象。
      二是开展调查摸底。各市局要抓紧对本辖区经营隐形眼镜的企业数量和需要参加验光员职业技能培训的人员数量进行全面调查摸底,5月底前将需参加验光员培训的人员名单统一汇总报送省医疗器械行业协会,以便协会作出统一培训安排。
      三是精心组织培训。省局委托协会负责联系、协调并与具有核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资质的单位联合举办隐形眼镜验光员培训班。协会根据各地报来的需培训人员名单,由协会提出办班计划报省局批准分批实施。根据我省现状,对无验光员的眼镜店优先安排培训。鉴于此前已取得相应技能等级证书的普通眼镜验光员缺少隐形眼镜验光技术及相关法规的培训,因此,将稍后适时组织补办此类验光员的培训。验光员培训考试合格后可分别取得验光员等级证书及医疗器械法规培训证书。协会将每期培训合格的人员名单,通报给各市局备查。
         座谈会还就当前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和《江西医疗器械信息》杂志有关工作进行了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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