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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四大举措重拳出击
2019年11月05日 | 点击数:2247 | 【】【】【

——三部门联合开展食药领域专项行动
 

    10月1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新闻发布会上联合宣布,自今年9月至2020年12月,三部门在全国联合开展“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

    据介绍,专项行动覆盖食品药品安全保护各环节,重点打击发生在校园及其周边、餐饮聚集区、农贸批发市场、种植养殖生产基地、菜篮子产品主产区、农村和城乡接合部、食品和副食品批发市场、冷库物流中心等区域的案件;呈现规模化、组织化、链条化的案件;涉及婴幼儿食品和药品的案件;利用网络、电商平台、社交媒体、电视购物栏目等实施的案件;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舆论高度关注的案件等。同时,还将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的监督;加强公益诉讼工作;落实“处罚到人”,对违法犯罪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等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严厉处罚,实行从业禁止、终身禁业;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快推进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实现涉嫌犯罪案件的网上受理、网上移送、网上监督。

    国家药监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吴利雅表示,在专项行动中,全国药监系统着重加强事中和事后监管:一是加强高风险产品的监管力度,强化飞行检查和境外现场检查,加大对血液制品、纳入国家集中采购试点品种药品、高风险医疗器械、毒麻精等特殊药品等重点产品监管力度。二是持续加强抽检监测的力度,突出针对性和靶向性,加大对重点品种的抽检力度,完善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机制,加强监测结果的综合运用,加强说明书修订工作,探索完善品种撤市机制。三是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组织开展打击互联网制售假药、第二类精神药品专项检查、打击无证生产经营与生产经营使用无证医疗器械、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行动等专项整治,保持对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同时强化部门协作,形成监管合力。四是推进完善制度机制,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司法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做好《刑法》有关条款的修订工作;抓紧完善《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配套规章制度,配合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等推进行刑衔接和食品药品公益诉讼机制建设,为专项行动奠定坚实的法律基础。发布会上,吴利雅还就《疫苗管理法》和新修订《药品管理法》(以下简称“两法”)的实施、进一步加强疫苗监管回答了记者提问。吴利雅表示,为确保“两法”落地实施,国家药监局采取了加强“两法”宣贯、抓紧配套规章制度制修订、持续推进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切实强化药品安全监管执法、加强监管能力建设等多项举措。在疫苗监管方面,国家药监局将重点加强《疫苗管理法》宣贯、切实强化疫苗监管执法,依职责强化对储存、运输、配送以及预防接种环节的疫苗质量监管,重点对冷链控制和流向追溯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数据显示,2018年1月至2019年9月,全国检察机关以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劣药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四项罪名共批捕5299件8401人,起诉12601件20513人;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上述罪名案件3259件3669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332件1552人。

    发布会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第四检察厅厅长郑新俭,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执法稽查局局长杨红灿也就媒体关心的问题进行了回答。

 

   (来源:中国医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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