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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备案审批正式实施
2014年11月19日 | 点击数:3458 | 【】【】【
    今年6月1日,被冠以“史上最严”的新《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正式施行。记者从市食药监部门了解到,今后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企业,无需再办理许可证,只需到政务中心的食药监局窗口备案即可。但同时,此前不需办理许可证就能销售的体温计、避孕套、轮椅等19种产品,都需办理备案。
 
    以前办个证要一个月  如今当场就能备案
    在市政务中心的食药监窗口,镇江天圆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杨文怡正在办理企业备案,“我是从食药监局的qq群里了解到如今许可变成备案了,正好企业要变更经营范围,所以就直接来办理了。”杨文怡告诉记者,公司经营的是二类、三类的医疗器械,新《条例》施行前,和他们一样经营范围的公司必须通过行政审批申领《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整个审批流程大概要30天左右。”
    新条例规定,国家对医疗器械按照风险程度实行分类管理,其中第一类医疗器械是指风险程度低,实行常规管理可以保证其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例如外科用手术器械(刀、剪、钳、镊、钩);而第二类是具有中度风险,需要严格控制管理以保证其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第三类是具有较高风险、需要采取特别措施严格控制管理以保证其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根据新版《条例》,原本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需办理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生产登记,改为办理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也只需办理备案,即可从事经营,不需要像以前一样办理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
    食药监窗口工作人员于思远告诉记者,从11月1日起,丹阳、扬中、丹徒、句容、镇江新区范围内的备案事项已经委托给当地食药监局,各辖市区范围内的经营者只需要到当地备案即可。
 
    销售体温计、避孕套需备案  逾期将面临处罚
    目前镇江共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126家,经营企业的数量则更多,市食药监局行政服务处负责人吕勤平介绍,从“注册”、“许可”改为“备案”,绝不意味着对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降低门槛或是放松监管,相反,对医疗器械的监管将从过去的重事前许可转向重过程监管。“对于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备案后,是否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行为,始终会是监管的重中之重。”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不需办理许可证的体温计、避孕套、妊娠诊断试纸(早早孕检测试纸)、轮椅等19种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自6月1日起也需办理备案,从事经营活动的场所、贮存条件和质量管理制度等均应符合《条例》规定。“这些产品在超市、宾馆其实都很常见,但今后,如果商家要继续销售, 那必须前来备案。”吕勤平表示,目前我市还没有商家对这19类产品进行备案。
    采访中,记者随机走访了多家超市,相关销售人员对卖计生用品需要去食药监局备案并不了解。“考虑到目前新《条例》的知晓率并不高,所以执行起来有一个过渡期。”吕勤平提醒广大商家,截至明年5月31日前,未备案仍继续销售19种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的商家并不会被处罚,但从2015年6月1日起,食药监局将不定期开展抽查,一经发现未取得注册、备案就擅自销售医疗器械的企业,将面临处罚。
 
(来源:环球医疗器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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